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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主张返还公共收益是否应扣除合理成本?
2026-4-24 14:56:08
答: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业主组成的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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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成立过程中关于“业主"身份的认定?
2026-4-17 15:25:26
关于业主身份的认定,应当坚持不动产的登记原则,未登记在产权证上的配偶或亲属不能因亲属法上的身份关系而取得 物权意义上的业主身份。在业委会的成立过程中,如让筹备组或政府相关部门来认定配偶或相关亲属是否是房屋共有人,一是法律上他们并无权限去打破不动产法定登记的原则去认定房屋共有人,且不具备专业的判断能力;二是将本属于内部夫妻、家庭之间的财产分割问题混同于对世性的物权关系,并由筹备组或政府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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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物致人受害,业主要求物业公司担责应如何应对?
2026-4-10 15:45:42
(1)调查核实情况。现场勘查,记录坠物的时间地点和物品,保存现场照片或录像,向目击者了解事情详细经过,保留证人证言,同时需确认损害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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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物致人受害,业主要求物业公司担责应如何应对?
2026-4-3 11:20:22
答:(1)调查核实情况。现场勘查,记录坠物的时间地点和物品,保存现场照片或录像,向目击者了解事情详细经过,保留证人证言,同时需确认损害程度。(2)根据调查结果回复业主。1.如能确认责任人,应由其物品的所有人或使用人承担责任,可引导业主向责任人主张赔偿。2.如物业公司存在管理过失,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自身不存在过错,则可提出协商方案用以协商解决。(3)加强后期管理,制定预防措施并注意证据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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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高空坠物?
2026-3-27 11:13:02
高空坠物是指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行为。比如外墙瓷砖脱落、阳台护栏或花盆掉落、玻璃破碎坠落致损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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