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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空着要不要交公共能耗费?法院这样判!

作者: 时间:2025-7-11 14:10:17 浏览次数:248

买了房却一直没住

那公共能耗费到底该不该交?

这应该是很多业主的共同疑问

今天我们通过一个真实的案例

看看法院对此是怎么判的

以及背后究竟隐藏着的法律逻辑

1案例回顾

小李在岳西县某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房屋交付后一直未装修入住。由于房子一直空着,小李认为自己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因此拒绝缴纳公共能耗费。物业公司多次催缴无果后,将小李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20225月至20244月期间的公共能耗费,共计3880元。

小李辩称,房子空着没有产生任何垃圾和使用任何设施,也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因此不应该支付公共能耗费。
2法院审理过程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重点审查了以下几个方面:

1.物业服务的性质:法院认定,物业服务是针对小区公共区域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目的是保障小区的正常运转。这些服务并不因个别业主是否入住而受到影响。

2.公共能耗费的用途:法院查明,公共能耗费主要用于小区公共区域的水、电、燃气等能源消耗,例如楼道照明、电梯运行、水泵、监控设备等。这些设施即使在房屋空置的情况下也在正常运行,因此会产生相应的费用。

法律依据:法院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认为业主不能以未享受服务为由拒绝支付公共能耗费。

最终,法院判决小李需支付物业公司主张的公共能耗费3880元。
3.法律依据解读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及代收费用。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公共能耗费作为代收代交费用,同样适用该原则。

简单来说,只要物业公司按照合同提供了服务,业主就有义务支付费用,哪怕房子空着。因为公共能耗费用于小区公共设施(如电梯、照明、水泵等)的运行,这些设施无论房子是否有人住都在运行,所以需要支付费用。
4案例启示

1公共能耗费需缴纳:无论房屋是否入住,公共能耗费都是维持小区公共设施运转的必要支出,业主原则上需全额承担。

2、核查合同条款:建议业主仔细查看物业服务合同,确认公共能耗费的分摊规则和具体条款,避免因误解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3、理解物业服务的公共性:物业服务是针对小区全体业主和公共区域的,即使个别业主未入住,小区的公共设施和服务仍在正常运转,业主也会从中受益。(文章转自河南并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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